大通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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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大通县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2012-09-01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1-7663929
    传真号码:
  • 0971-7663921
    机构地址:
  • 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大通县卫生健康局
捐款方式
    户 名:
  • 大通县红十字会
    账 号:
  • 280600329200026421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大通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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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印发《青海省红十字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四个管理办法的通知
  • 时间:2016-08-09 来源:
《青海省红十字会固定资产管理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办法》、《青海省红十字会票据管理的若干规定》、《青海省红十字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等四个管理办法......

附件2:

 

青海省红十字会差旅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我会因公出差人员工作与生活的需要,规范我会差旅费管理,按照厉行节约,勤俭办事的原则,结合我会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我会各部室及备灾救灾中心工作人员。

  第三条 本办法所指差旅费包括:在职职工的差旅费、探亲费、调动搬迁费、学习培训期间费用及会议的差旅费。

  差旅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和公杂费。

  第四条 省外出差人员根据《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  (青财行[2007]1501号)的规定执行。

  第五条 省内出差人员按照《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青财行[2005]1069号)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 机关各部室和备灾救灾中心要切实贯彻勤俭节约、艰苦奋斗的精神,建立健全严格的出差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财务部门办理差旅费报销要严肃财经纪律,严格按本办法执行。

  第七条 本办法由财务事业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附件:(1)、《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外差旅费管理办法》

     (2)、《青海省省级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省内差旅费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