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通县红十字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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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
  • 大通县红十字会
    机构类型:
  • 人道社会救助团体
    成立时间:
  • 2012-09-01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
  • 0971-7663929
    传真号码:
  • 0971-7663921
    机构地址:
  • 大通县桥头镇体育路大通县卫生健康局
捐款方式
    户 名:
  • 大通县红十字会
    账 号:
  • 280600329200026421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大通县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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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青海省红十字会机关公务接待经费管理使用办法
  • 时间:2016-08-27 来源: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节约开支,杜绝浪费,严格审批程序,现就我会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如下规定:一、经费来源;二、开支范围;三、审批程序;四、餐费标准;五、礼品赠送。附:1、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待审批表;2、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待开支审批表。

为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节约开支,杜绝浪费,严格审批程序,现就我会公务接待经费的管理使用做如下规定:
    一、经费来源
公务接待经费按预算经费比例提取的部分和专项业务费中安排使用。
    二、开支范围
    国际红十字组织、中国红十字会总会、省内外红十字会有关人员、国际友人及省内外相关捐赠者的来访、交流、考察等相关活动;省内外业务主管部门及兄弟单位间的公务活动等所必须开支的茶话费、工作餐费、宴请费、礼品费及其他相关接待费用在公务接待经费中开支。
    三、审批程序
    公务接待应根据来客单位事由先由办公室填写接待申请表,经办公室负责人签字,报分管财务会领导审批。接待结束后再填写接待开支审批表,每项接待支出必须由经手人及部门负责人签字,经办公室、财务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报分管财务会领导审批。
    四、餐费标准
    公务接待,要坚持勤俭节约,严禁挥霍浪费,原则上按标准实行工作餐。确需设宴接待的,其标准为:省级领导出面的,据实列支;其他接待控制在每人每餐100元以内。陪餐人员不得超过客人人数的50%。
    五、礼品赠送
    对接待的客人原则上不赠送礼品,确需赠送礼品的,需经会领导批准,可酌情送具有地方特色的纪念品或宣传红会事业的纪念品。
    公务接待经费的开支,要本着勤俭节约、公私分明的原则合理使用,严禁以公务接待之名挥霍浪费,严格公务接待审批程序和接待标准,切实管好用好公务接待经费。

附:1、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待审批表
  2、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待开支审批表

附件:1
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待审批表

被接待单位
 
工作事由
 
接待人数
人(其中:女   人,清真   人)
接待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拟申请经费
人民币(大写)                     ¥
行政职级
 
陪同人数
办 公 室
   
 
呈批日期
 
分管财务
领导审批
意  见
 
经 办 人
签  字
 

附件:2
青海省红十字会接待开支审批表
接待事由
 
接待人数
人(其中:女   人,清真   人)
接待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实际发生
招 待 费
   
人民币(大写)                     ¥
办 公 室
   
 
财务事业部
领导意见
 
分管财务
领导审批
意  见
 
经 办 人
签  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