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红十字志愿者由当地红十字志愿服务工作委员会进行组织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红十字运动基本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十字标志使用办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2007-2010年发展规划》以及灾害应急、卫生救护、卫生关怀、人道救助、捐献造血干细胞、遗体捐献、无偿献血、艾滋病预防、红十字精神传播、海外服务、红十字青少年、社区服务、志愿者自我保护意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等。
志愿服务时间每年累计达到20小时的红十字志愿者,应主动到当地红十字会进行申请,成为注册红十字志愿者。
红十字志愿者的注销:凡具有以下行为之一的红十字志愿者,将由当地红十字志愿服务组织注销其志愿者资格,并报上级红十字会备案。
1.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章程和《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
2.未履行志愿服务义务,利用志愿者的身份从事营利或非法活动;
3.向当地红十字会申请自愿退出。